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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安全管理“三要三不要”

发布日期:2011-12-23 稿件来源:admin 浏览量:8767
      人人都知道生命的可贵,如果离开安全的前提,生命和健康就毫无保障可言。无论是在日常生活还是在工作中,疏忽大意,生命健康随时会受到威胁,后果不堪设想。以下,笔者浅论一下安全管理的“三要三不要”。
      安全管理一要着实给力不要“花架子”。安全管理不是做给别人看的,也不是应付各级部门以及主管  人员检查的,更不是走过场,完成季节性、阶段性的工作,或是完成一些标准流程的安排。安全管理工作要做实做细,就要舍得花脑力花人力花物力。心尽智、人尽力、物尽用,生产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才能跟得上工作节拍,安全防范措施才能全面到位,安全保障设施才能细实齐全,才能实实在在地保人身平安、保设备平安。
      安全管理二要无情管理不要放纵“人情”。某单位有一位老安全员,他提出“宁听骂声不听哭声”的理念应该奉为安全管理的圭臬!也许,有人会认为这位老安全员“多管闲事”,过于严苛而令人反感。实际上,管理者如果为情面、为利益所动容,不能严正执法督导安全,很多习惯性违章就会日积月累演变成“燎原烈火”,从而造成严重恶果,不仅害了自己也连累了大家,更使集体利益受损。高空作业现场,如果空中有坠落物,没有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我们的工作人员凭什么来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安全环节的衔接来不得半点错位,轻则小伤小损,重则危及生命安全,倘若管理者“睁一眼闭一眼”,安全事故对我们也绝不会留情。
      安全管理三要长治久安不要“虎头蛇尾”。每年电力企业各单位都有几个固定的安全主题或针对性的安全活动内容,如春秋两季的安全大检查,“安全月”、迎峰度夏、迎峰度冬、防台风以及“清剿火患”等专项内容的安全管理活动。如果安全管理仅仅是应对有主题有时间的安全检查与防范,安全管理不能时时“归零”,且躺在企业的安全生产天数上得过且过,工作中不是“我要安全”,而是“要我安全”的被动安全,那么,安全的隐患与事故的苗头一旦“发作”,后果就惨不忍睹。
      “我是我生命的主人,我是我安全的主宰。”安全管理除了上述“三要三不要”之外,最为关键的一点还是要自发、自为、自行的自我管理才是根本。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不仅是为千家万户的幸福着想,更是为我们自己切身利益着想!(仝志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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