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今冬明春我国能源供应有保障
发布日期:20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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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明春我国能源供应是有保障的,我们有资源、有条件、有能力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在近期一些地方拉闸限电、冬季能源保供引发关注背景下,9月29日,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相关负责人作出回应。
该负责人强调,保障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应做到“三个必须坚持”,即坚持“压非保民”,坚持“用户知情、合同约定”,坚持“限电不拉闸”。要全力增加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加强运行协调调度,确保电力可靠供应。向东北地区倾斜资源,全力保障东北能源运行平稳。同时,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千方百计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煤炭安全稳定供应,及早采取措施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
完全能够保障民生用能需要
该负责人表示,国家发改委正会同有关方面多措并举加强供需调节,重点从六个方面采取措施,确保今冬明春能源稳定供应,确保居民用能安全。
具体包括,多渠道增加能源保供资源。依法依规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有序增加煤炭进口。发挥好中长期合同“压舱石”作用。推动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直保全覆盖,全面签订年度和供暖季供气合同,及早锁定资源。进一步做好有序用能工作。指导地方科学合理制定有序用能方案,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坚守民生用能保供底线,坚决避免压限居民用能的情况发生。发挥好能源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的重要作用。督促电厂在供暖季前将存煤提高到安全水平之上,加快推进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储气设施注气进度,确保入冬前注满。合理疏导用能成本。严格按价格政策合理疏导能源企业生产运行成本。有效控制不合理能源需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不合理用能需求,推动主要耗煤行业节煤限煤。
该负责人表示,将做到充分保障民生用能,严格按价格政策保持稳定。同时,切实完善民生用能保障的责任机制和技术条件。
“只要相关各方切实履行好责任,共同把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完全能够保障好民生用能需要,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这位负责人说。
全力增加电力供应保障能力
该负责人表示,今年冬季,受经济稳定增长、取暖用电快速增加等因素影响,预计全国最高用电负荷将逐步攀升,有可能超过今年夏季和去年冬季峰值。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全力增加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加强运行协调调度,确保电力可靠供应。
该负责人介绍,一是做好发电用煤用气保障。提前制定冬季电力用煤用气保供方案,落实好资源和运力,做好入冬前煤炭、天然气储备,保障发电用煤用气充足供应。二是统筹加强电力保供能力建设。加快推进重要电源电网项目建设,保障煤电、气电机组充分出力,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多渠道提升电力供应能力。三是按价格政策合理疏导发电成本。指导各地切实组织好电力市场交易,严格落实燃煤发电“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让更多电量进入市场交易,不得对市场价格在合理范围内的正常浮动进行不当干预,让价格合理反映电力供需和成本变化。四是科学制定实施有序用电方案。必须坚持“压非保民”,严格保障民生和重要用户用电。必须坚持“用户知情、合同约定”,确保企业对可中断负荷规模、执行条件等充分了解,组织供电企业、用户、政府主管部门签订合同或协议。必须坚持“限电不拉闸”,科学安排有序用电,严格落实有序用电,严禁拉闸限电。
针对东北地区能源保障,该负责人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协调力度,向东北地区倾斜资源,全力保障东北能源运行平稳。提升东北地区有序用电管理水平,坚决做到“限电不拉闸”“限电不限民用”。
千方百计
确保煤炭安全稳定供应
煤炭是我国主体能源,在国家能源供应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和兜底保障作用。今年以来,受经济持续恢复和国际大宗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我国煤炭消费超预期增长,供需偏紧。
“今冬明春采暖季煤炭消费将继续保持增长,通过进一步增加产量、增加进口、动用储备资源和社会库存,煤炭供应是有保障的。”该负责人表示,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千方百计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煤炭安全稳定供应。相关举措包括: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全力增产增供,进一步核增和投产优质产能,适度增加煤炭进口,着力提升存煤水平,重点保障发电供热用煤需要。同时,规范市场运行秩序,严厉查处哄抬价格等违规行为,稳定社会预期。
该负责人还表示,国际气价上涨对我国的影响总体可控。特别是我国对居民用气实行基准门站价格管理,国际气价上涨对居民生活等民生用气影响可控制到最低限度。针对今冬明春国际国内天然气市场形势,国家发改委已会同有关部门和企业,及早采取措施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记者 刘丽靓)